各区、市招生考试机构,各有关学校:
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2022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进行审查和公示要求,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复审申报特殊考生材料,现对复审合格2名考生予以补充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7日-4月20日,为期10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间,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疑议,可直接向所在区、市招生考试机构通过电话反映,反映问题要使用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电话,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、事实清楚。区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将情况报青岛市招生考试院。各区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。
公示结束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对申报考生资格进行审查,最终结果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。
附件:
1.青岛市2023年普通高考特殊考生补充公示名单
2.招生考试机构办公电话及地址
青岛市招生考试院
2023年4月7日